特许经营备案中自然人作为特许人的法律风险

日期:2021-04-30 / 人气: / 来源:www.tx8844.com

  《商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作为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经营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由上述条款可知,我国是不允许个人作为特许人开展特许经营活动的,若个人作为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签订了特许经营合同,该合同很有可能因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同时,特许人还有极大可能被要求赔偿被特许人的损失。

特许经营备案中自然人作为特许人的法律风险

  《商业特许经营条例》中并未限制被特许人的资格,因此,被特许人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自然人。

  那么,外国企业及个人能否在中国境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呢?根据条例第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商业特许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由此可知,外国的企业和自然人也能够在中国开展特许经营活动,但前提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受中国法律的管辖。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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