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招商加盟,你还有什么不知道?

日期:2018-05-16 / 人气: / 来源:未知

  谈及特许加盟,大家都不应该太陌生,因为日常生活中已经接触得足够多了,小到街边的一个擦鞋店、便利店,大到高端餐饮、酒店,已经遍布在每个行业、每个城市的各个角落。

  其实特许加盟的准确定义应该为“特许经营”,简单理解就是指特许经营权拥有者以合同约定的形式,允许被特许经营者有偿使用其名称、商标、专有技术、产品及运作管理经验等从事经营活动的商业经营模式。而被特许人获准使用由特许权人所有的或者控制的共同的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企业形象、工作程序等。

  据可查资料显示,特许经营最早起源于美国,在业界被公认为是现代意义上的商业特许经营起源。而特许经营的模式在我国的快速发展应该是从2000年开始,到2006年的时候,中国的特许经营企业超过2600个,加盟店近20万家,也就是在这个时期,特许经营的快速崛起与粗狂式发展,一些企业打着“特许经营”的旗号大肆敛财,为特许经营的健康发展埋下了“祸根”,更先后多次被众多媒体揭露与曝光。2004年年底,商务部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

  此办法的出台一方面是为了履行我国加入WTO的承诺,规范外商投资企业进入中国特许经营市场;另一方面,这是为了规范国内商业特许经营行为,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但经过两年多的施行,该办法已经不能跟上社会发展的需求,为此,国家着手制定新的管理规定。

  为规范商业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市场秩序,2007年1月31日国务院第167次常务会议通过《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07年2月6日正式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依据《条例》的规定,商业特许经营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

  另外,成为特许人必须具备“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同时该《条例》第二章第八条中规定: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为了保证《条例》的贯彻落实,国家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相继颁布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和《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这两个办法的颁布,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也是规范特许经营活动,促进商业特许经营健康、有序地发展的重要保证。

作者:一帜连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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