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特许经营企业直营店建设的常见问题
招商加盟企业在进行特许经营备案时,最常见的问题之一就是直营店不被认定为真实有效的直营门店,根据一帜企业10多年的行业经验,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无非以下几类:
原因一:个体工商户形式的直营门店经营者不是备案企业占股达到51%及以上股东。在现实情况中,许多招商加盟企业的直营门店都是个体工商户形式,但其经营者要么在备案企业股权比例未达到51%及以上,要么根本不能体现经营者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如:经营者为该直营店的店长,且该店长非公司股东。
原因二:公司形式的直营门店,备案企业在该直营门店公司的股权未达到51%及以上。
原因三:商标使用问题。这一问题也是在现实中比较常见的一类,很多招商加盟企业的直营门店的商标使用中,都存在不规范行为,主要集中在商标图样使用不规范,擅自更改商标图样并标注了注册商标标识;擅自改变商标的排列形式,导致容易与其他品牌产生混淆和误认;两个直营门店的商标标识存在差异;直营门店使用商标非备案项目所提供的经营资源的商标等。
原因四:两家直营门店装修风格差异大。商业特许经营的特点之一就是门店装潢布局的基本一致性,但很多企业的直营店面却存在两店之间装修布局、风格差异较大的情况,这种情况是不被商务主管部门作同一认定的。
原因五:直营门店实际运营时间不满一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开展商业特许经营活动,特许人必须拥有两家及以上的直营门店,且持续经营必须满一年以上。
原因六:直营门店经营品类与备案项目不一致。部分企业在备案时存有侥幸心理,将与备案项目品类不一致的门店作为直营门店提交特许经营备案申请。
原因七:直营门店不能证明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为了保障加盟者的利益,特许人必须证明自己的招商项目具有成熟的模式、良好的盈利前景,如果特许人不能证明直营门店的盈利能力,则商务主管部门可能会认为整个备案项目存在瑕疵,而不予以备案。
原因八:直营门店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地址不一致。
原因九:直营门店已经闭店,未实际经营。直营门店未实际在运营门店的,与条例中规定的对直营门店持续运营的要求相违背,因此将不予以被认可。
原因十:门店地址的性质为仅作为办公用。比如在现实中,部分餐饮项目备案企业提供的直营门店地址不符合餐饮门店地址的基本要求,执照中明确标注为办公用,将导致直营门店不会被认可。
原因十一:门店仅为展示性作用,或非堂食的纯外卖门店。展示性门店因不能证明其持续运营及盈利能力,因此不被商务主管部门所接受,而餐饮类的纯外卖门店因模式具有不确定性,在实际备案过程中,往往也不被商务主管部门所认可。
原因十二:直营门店为店中店形式。店中店之所以在备案时不易被商务主管部门所认可,其主要原因是该类直营门店主要依托于外部店面的经营情况,且店中店的规模及管理方面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但在大型商场内的店中店形式的直营门店除外。
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的具体要求和流程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因此,在进行商业特许经营备案前,建议先了解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的政策和要求,并咨询商业特许经营领域专门机构和执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直营店的认可和整个备案过程的顺利进行。
为了确保直营店被认可,需要满足运营时间、形式要求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的规定,建议招商加盟企业在直营店建设初始阶段就向专门从事商业特许经营及其备案服务的专门机构和执业律师进行咨询,寻求专业的意见和建议,不要盲目建设直营门店。如果直营店不符合这些规定,就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