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

日期:2019-12-05 / 人气: / 来源:特许经营备案

  一、特许经营合同解除的概念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是指特许经营合同签订有效后,满足解除条件的情况时,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作出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一种法律制度。

  特许经营合同成立后,即对特许人和被特许人产生了法律约束力,但由于主客观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合同失去履行的必要性或者直接无法继续履行。

  此时,如果要求双方继续履行特许经营合同,则毫无意义,甚至影响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此时解除合同反而及时止损。

  特许经营合同的解除须具备一定的要件。

  第一、特许经营合同已经有效成立。特许经营合同生效后才可能发生解除,未生效的特许经营合同或者被确认无效、撤销的合同都不可能发生合同的解除。

  第二、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否则双方就可任意解除,扰乱秩序。

  另外,特许经营合同还有个特殊的解除规则,即在规定的冷静期内可以单方解除特许经营合同,这算是对被特许人特别的保护。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问题

  二、特许经营合同解除与无效的区别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与特许经营合同无效导致的法律后果极为相似,但二者在某些方面存在本质上的区别。

  二者需满足的条件不同。

  特许经营合同无效是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不产生法律效果,并且自始至终不会存在效力;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在特定条件下解除已经成立生效的合同,特许经营合同解除前是有法律效力的。无效的特许经营合同即便当事人已经相互给付,因其履行缺乏合法依据,也应承担相互返还的义务;而合同解除后,已经履行的部分事宜,当事人不必恢复原状。

  三、特许经营合同解除与撤销

  特许经营合同撤销是指权利人行使撤销权而使生效合同溯及地消灭的法律制度。

  特许经营合同解除与撤销的区别在于,适用对象不同、原因不同、程序也不尽相同。

  前面提到,合同解除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解除的事由有法律规定也可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而合同撤销仅适用于意思表示瑕疵的合同。

  合同撤销的事由则是在合同签订阶段影响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事实,且只能是法定的事由,当事人不得对此进行约定。

  程序上来讲,当事人要求撤销合同,只能提请法院或仲裁机构,且撤销权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合同解除则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完成,只有在合同双方对合同解除存在争议的情况下,才有必要提请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裁决。

作者:一帜特许经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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